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助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9年度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在上级资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设站企业50万、20万、10万元配套及奖励。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2019年6月3日之前期间设站单位。
2、科研工作站升级的按差额奖励。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分两次拨付,设站成功拨付50%,博士后进站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拨付剩余50%。
三、申报材料
1、设站批复文件
2、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第二笔奖励时提供):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
③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奖励申请表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