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2019年度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且签订就业合同的,分两年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出站安家补贴分两笔兑现:
①博士后经专家评审顺利出站后留在区内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报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本次受理首笔出站安家补贴人员的出站区间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日。
②出站满3年,期间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次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
2、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出站安家补贴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首笔申报:博士后证书、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博士后出站考核材料、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二)次笔申报: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宋洁
电 话:8770254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