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新一轮“5050计划”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区的实施意见》(区办[2015]29号)
《关于批转杭州高新区(滨江)新一轮“5050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办[2016]7号)
一、申报范围
2021年2月底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的新一轮“5050计划”入选企业。其中:已完成企业类别认定的,且对标企业类别认定标准没有变化的,无须重新认定。
二、申报时间及办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3月31日前按下述要求录入“5050计划”网站。
1、登陆www.5050plan.com,更新企业信息库并在线打印《企业发展报告》,进入“企业类别申报”端口,企业根据申报类别对应的相关标准(见附件2)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新一轮“5050计划”企业类别申报表》,在线打印申报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根据企业类别认定标准上传相应的类别认定附件材料:
①“新一轮“5050计划”企业类别申报表”;
②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出具的章程;
③企业已获得风投机构投资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合成一个pdf);
④企业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⑤企业人才新入选(自主培育)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浙江省人才计划,企业新入选浙江省(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奖项或创新创业成果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企业类别确定结果是企业申请研发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类别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参加企业类别申报的企业将无法申请“5050计划”研发经费补助。
2、为及时了解“5050计划”企业发展动态,逐步建立健全“5050计划”企业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不申报企业类别的新一轮“5050计划”企业,将视作自动放弃“5050计划”入选资格。
(提取码: s4gi)
1、关于开展新一轮“5050计划” 入选企业类别申报暨企业发展情况评估的通知
2、杭州高新区(滨江)新一轮“5050计划”企业类别申报表
3、企业类别申报对应相关标准
4、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证明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