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钱塘雏鹰
1.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新区的法人企业(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新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实力;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前;
3.2020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含)以下,研发投入在100万(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含)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4.近两年研发投入平均增幅20%(含)以上,或研发投入300万(含)以上且平均增幅10%(含)以上;
5.2020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含)以上且近两年平均增幅20%(含)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含)。
其中,在满足第1项、第2项和第3项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第4项和第5项只需满足其中一项。
(二)钱塘雨燕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在关键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研发技术实力,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集团口径计),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且税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含)以上且税收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2.连续两年税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两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的工业企业;
连续两年税收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两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的服务业企。
(三)钱塘头雁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增长快、效益好、潜力大、质量高的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且认定申请年度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且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且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5%;
(3)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且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0%;
(4)主营业务收入两年均为正增长但未达到增速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也可列为雨燕企业:一是列入上市辅导梯队的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提交材料的企业,具体名单由财政金融局提供);二是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且为细分行业领军企业。
二、截止日期
1、钱塘雏鹰企业:3月31日
2、钱塘雨燕、钱塘头雁:于2021年3月15日前发至邮箱2126813307@qq.com,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头雁企业 工业/服务业 企业名称”。
(提取码: ek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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