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集团企业。
2.单一企业申报口径。企业在杭没有母公司(包括母公司的母公司,以此类推)、没有制造业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子公司,以此类推),应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进行申报。
3.集团企业申报口径。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杭制造业子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集团母公司为非制造业企业的,其营收数据不纳入奖励范围)。集团企业包含的子公司范围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准,关系认定以2019年12月31日24:00为时间节点。
4.申报对象奖励年度在杭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已申报2018年度奖励的企业,申报进档奖励。
5.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奖励标准依据
1.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的奖励政策,按“一事一议”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进档的奖励差额。
2.制造业年营业收入是指制造业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其中:制造业企业是指纳入2019年度杭州市规上工业统计年报库的企业,但不包括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非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以企业在统计、税务部门的申报数据为准,两者不一致的取较小数据。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将视同放弃。
(二)申报途径:
采用“亲清在线”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
(三)申报程序:
根据申报主体类型实行不同的申报程序。
1.以集团口径申报
第一步:集团母公司登陆“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
第二步:进入集团兑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在杭制造业子公司信息、关联交易数据,授权数据查询权限等,完成后提交;
第三步:相关子公司登陆“亲清在线”,核实确认母子公司关系,填报关联交易数据,并授权数据查询权限;
第四步:全部子公司完成信息确认后,系统对提交信息进行后台审核。母公司再次登录“亲清在线”,确认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无误,确认后下达奖励资金。审核结果有误可返回重新进入第二步,或者申诉进行线下核实。
2.以单一企业口径申报
第一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登陆“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
第二步:进入单一企业兑现,跳出申报表对话框;
第三步:核对企业基本信息,授权数据查询权限,提交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跳出确认表对话框;
第四步:审核结果无误,确认后下达奖励资金。信息有误,可申诉进行线下核实。
四、其他事项
1.集团母公司在杭,集团下的企业不得拆分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享受2018年度“鲲鹏计划”奖励政策、申报进档奖励的企业,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主体的,应提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对母子公司关系、关联交易等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开展事后抽查、审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认定,将作为不良信息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主动退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落实好属地责任,对政策进行解读、培训,落实好申报组织工作。
4.申报有关工作条款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