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发改经信〔2019〕42号)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
2、企业应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申报项目应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节能改造、技术改造投资额限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
4、已申报过国家、省、市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内容
具体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项目类别 | 所需提供材料 |
---|---|
1、建立研发机构奖励 | 本年度已兑现 |
2、研制新药奖励 | 通过《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申报的项目,按规定予以配套。 |
3、研发医疗器械奖励 | 通过《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申报的项目,按规定予以配套。 |
4、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资助 |
1、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涉及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 |
5、做大做强资助 |
1、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19年主营收入年度审计报告或19年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 4、选择兑付方式不同,需提供相关投入或投资额的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银行贷款相关合同文件、支付利息的付款凭证。 |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年度审计报告、合同、文件、证书、付款凭证、发票、验收报告等,节能改造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需出具项目备案书和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按《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执行。
(五)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双面打印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审核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项目,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有关申请各项目的具体条件,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纸质件),于11月20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园区。
(二)项目受理。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汇总后,于11月26日前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审核。
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
(四)资金拨付。
由区发改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助文件,最终由镇街、平台进行资金拨付。
(提取码: 5ykk)
1、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
2、所需材料清单
3、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