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2020〕15号)
一、资助设备
对2020年新增工业机器人(符合gb/t12643-2013标准: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也包括agv小车、二轴以上机械臂等生产自动化辅助设备等)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10%给予资助,对设备享受技术改造项目等资助的,按5%给予额外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萧山区工业机器人设备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工业机器人设备投资明细清单(附件2),工业机器人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现场照片。
三、其他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完成附件1、2,附件可从xxgk.xiaoshan.gov.cn萧山区信息公开网或www.xsqzczhfw.com微信公众号“萧山政策通”下载。
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别报区经信局智能制造科(1份)、区财政局企业科(1份)。报告书电子材料(word版本)发送邮2836708650@qq.com。
(提取码: irz9)
1、萧山区工业机器人设备资金补助申请表
2、工业机器人设备投资明细清单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