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关于下达2020年杭州市走出去资助企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0〕66号)
《关于要求下达2020年市级“走出去”资助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函》
《杭州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外经贸外经〔2011〕56号)
一、申报奖励对象
2019年度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我区境外投资主体企业。
二、奖励项目范围及标准
按照杭州市商务局《关于要求下达2020年市级“走出去”资助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函》文件精神及奖励范围及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一)奖励范围
1、2019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企业;
2、2020年度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本文件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是指有对美出口,境外设立工厂转移产能以应对中美经贸摩擦。)
(二)奖励金额标准
参照《关于要求下达2020年市级“走出去”资助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函》文件规定相关标准。
三、申报奖励资金应递交的材料
1、滨江区2020年度市走出去资助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表式附后);
2、申报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报告;(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提供);
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4、2020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证明文件(跨国经营30强企业提供);
5、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境外注册、项目合同);
6、境外投资款支付相关银行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和汇出汇款相关的银行凭证,分次支付或收汇的须附上汇总清单);
7、境外中资企业报到回执联或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证明文书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11月 25日(周三)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附件: (提取码: ysnx)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