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构筑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谋划未来产业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我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需在10%及以上,且项目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并已纳入2019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类项目库;
4.同一项目已获得同一级财政资助(奖励)的,不再重复资助或予以核减;
5.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即2018年1月1日起),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且产业化实际销售额不低于10万;
6.申报项目单位需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注册并按时填报2019年度年报和2020年度月报。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在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云服务、物联网等优势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
(二)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附件1);
2.项目报告书(附件2);
3.自主知识产权有关材料;
4.其它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完成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在ag贵宾会首页编制申报材料目录,同时在申报材料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装订顺序为:目录、2019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书。
2.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电子版发至yuhanggongxin@126.com,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报送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610室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