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滨江区2019年度“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188号)、杭州市财政局、商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9〕67号)要求及精神,现落实我区2019年度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1、注册及财税关系在高新区(滨江),近三年无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杭政函[2016]188号文第一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相关政策条款的企业。
二、补助范围及原则
(一)补助范围
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的电子商务营销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网营销服务,实现线上交易。
(二)补助原则:
1、对符合上述范围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其中2018年度平台推广等费用5万元以上企业给予不超过40%的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4万元。
2、当年同时符合杭政函[2016]188号文不同条款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扶持。
三、申报补助资金应递交的材料
1、滨江区2019年度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2、申报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整理一式二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赵立静 电话:87702436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