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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下城区2019年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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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下城区2019年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

为深入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示范工程,吸引支持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来下城创业,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政函〔2018〕28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科字〔2018〕17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2019年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种子资金资助对象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平台内入驻初创企业的孵化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在下城区登记、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为支持孵化期内企业的新上项目,对一个企业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二、资助条件

1、享受种子资金支持的孵化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财政收入级次在下城区。

(2)企业入驻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3个月以上,且运作正常。

(3)企业应掌握孵化项目的核心研发生产技术,应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人才、开发、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与申请资金相符的自有资金,并具有自主开发能力.

2、种子资金支持孵化的科技成果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项目具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并已基本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基础。

(2)孵化项目有较高技术水平,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研发总投入在20万元以上,申报时实际投入已在50%以上(外协费用投入不得超过20%)。

(4)对无自主创新的单纯引进、低水平重复、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不列入种子资金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

经专家按项目的总体水平、技术与创新难度、项目可行性(发展前景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专家核定的投资额等五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给予6—20万元的资助。

四、项目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二)和项目预算报告(附件三),并一式八份,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的财务报告)和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附件四)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相应附件一式2份),报下城区科技创业中心。有关附表可进入下城区门户网站科技局专栏(http://www.hzxc.gov.cn/col/col1489545/index.html)下载。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0月31日。

受理地点:沈家路319号创新中国产业园311室;

联系人: 王萍 联系电话:56001042。

附件:1.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3.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预算报告

4.项目已完成研发投资财务清单

杭州市下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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