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关于征集2021年度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未来工厂”建设,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根据杭州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厂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高新区(滨江)区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
3. 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4. 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5. 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二. 项目范围
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发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协同的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制造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试点方向包括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协同制造)、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个性化定制5类,详见附件3。
三. 资助形式
对经认定的“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申报项目需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投资额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
四. 工作程序
1. 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提交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区经信局初审后,报市经信局。
2. 项目入库。市经信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列入试点库项目名单;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视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增补和调整。
3. 组织验收。区经信局集中组织项目验收,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前后,形式为企业答辩、专家质询相结合的现场评审。申请验收项目需为正式完工项目。
4. 验收结果经市经信局审定、公示、认定发文后,兑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4)和《2021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于6月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6607244@qq.com。此次申报截止后,仍有项目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增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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