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1号)
《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人才生态区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4号)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外国大学生、留学生)在高新区(滨江)范围内创办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分为五个等级进行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需在滨江区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滨江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高新区(滨江)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4.项目计划书。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活页式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本。
五、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至滨江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行政服务中心h4大创窗口。
(提取码:ftqf)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