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钱塘管发〔2019〕33号)
一、项目范围
(一)污染防治类项目
1.水污染治理设施新增或技术提升改造项目、中水回用等dcs中控系统建设项目;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新增或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3.改造为清洁能源的燃料结构调整项目;
4.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污染源减量项目;
5.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项目(包括新建、运维和数据购买)。
对列入2020年区级或区级以上污染防治计划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二)示范创建类项目
1.荣获区级及以上“多绿工程”(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等)称号的项目。
2.荣获区级及以上“环境教育基地”称号的项目。
(三)其他生态环保项目
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商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2020年补助奖励的企事业单位,需填报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式四份),并提供项目合同、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等材料;
2.申报2021年储备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需填报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并提供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工程类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非工程类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提取码: 3wmn)
1.不予补助奖励的五类情况
2.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3.钱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