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9〕4号)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
《浙江省产业基金(技术类)运作方案》
一、技术领域
(一)“互联网 ”、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相关技术领域;
(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相关技术领域,包括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生物医药、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
(三)“双尖双领”(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科研攻关计划涉及的相关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产替代的技术领域;
(四)其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急需研发攻关突破的的相关技术领域。
二、入库标准
入库项目要求技术攻关路线清晰、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产业化预期(具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或能形成一定的具有经济价值、权属明确的资产)。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省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重大研发攻关项目;
(二)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或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
(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四)高端人才和团队领衔的创新创业项目;
(五)重大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国家和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施的重大研发攻关项目;
(七)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以及市、县(市、区)政府、省部属高校院所、省属国企重点推荐的研发攻关类项目。
(八)重点投资机构推荐的重大研发攻关类项目。
三、征集方式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项目库主要面向全省科技系统和创投机构征集。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创新引领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入库项目,通过科技大脑提交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背景、研发攻关主要任务和具体计划、研发团队情况、财务状况、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集方案、预期科研成果和市场化绩效目标、申请省产业基金额度”等。
四、具体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创新引领基金项目库管理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五、征集时间
项目库实行常年受理、逐级审核的程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