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打造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汽车、航天航空、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遴选支持一批引领我市学科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用10年左右时间,遴选支持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0名左右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50名左右。2020年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左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5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杭州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点学科建设,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职在(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杭州工作、缴纳杭州市社保1年以上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企业在杭州市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达2年以上(2018年9月30日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好成长性,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5.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本单位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的依托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依托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
(二)推荐。
由区科技局组织推荐,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材料要求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身份证件;
2.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3.领衔国家、省、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一流学科、国家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佐证材料;
4.科技奖励证书;
5.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全文;
6.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7.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佐证材料;
8.参与制定标准(提供反映标准关键信息和本人角色的关键页);
9.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
10.人事关系佐证材料(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和通过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清单)。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报人身份证件;
3.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材料(必须能说明其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且经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4.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佐证材料;
5.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佐证材料(包括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
6.近1年审计报告(创办5年内企业)或近2年审计报告(创办5年以上企业),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为准。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建议简单胶装)报送至科技局。
五、其他事项
1.已入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以及国家和省“万人计划”的,不得再申报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杭州“万人计划”申报者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且不得多渠道申报。
2.申报人必须通过依托单位进行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3.申报人应真实完整的填报相关材料,如有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入选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1 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
2 杭州“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