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8〕107号)文件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等)在钱塘新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请项目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五个等级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须一致。
2. 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钱塘新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 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其中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要求400字左右。
3. 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杭高校暨在校孵化证明》(附件3)。
4. 2019年度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 ag贵宾会的简介及项目计划书。
6. 公司章程(需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章)。
要求:提供第1项word版和含公章的pdf版,第2项excel版和含公章的pdf版,第3、4、5、6项含公章的pdf版;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放置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全称 2020年第三批无偿资助申请”。
五、申报办法
1. 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30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文件夹发送至rck82987524@163.com,邮件主题:公司全称 2020年第三批无偿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 电子稿审核通过后,凭审核通过邮件通知将材料加盖公章,于实地走访时上交。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3. 在杭高校暨在校孵化证明
杭州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