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根据萧委〔2017〕4号和萧商(2019)31号文件精神(20190165公文告知单),现就申报2019年度萧山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并已开展相关业务;
3、近三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的财政性资金;
4、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正常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的年检、年审、监督检查等;
5、按规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填报服务进出口数据;
6、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申报内容
对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的服务贸易企业,根据2019年度系统统计服务出口额,每出口1美元(以结汇凭证为准)资助人民币0.03元,上年度有出口实绩且当年出口额增幅达到30%以上的,增长部分再给予人民币0.1元/美元的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在萧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网上运行服务平台( http://60.191.17.52:7777/webhall/webindex.aspx)选择商务局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2、申报单位应正确评估并如实反映本单位服务贸易开展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申请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报送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封面和目录
(2)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服务出口情况,在本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优势、发展前景等)
(3)2019年度萧山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4)企业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出口分项明细表
(5)2019年度服务出口合同复印件(从系统导出打印)
(6)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
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及电子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杭州市萧山区***企业2019年度萧山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萧山区商务局外经外包科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