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浙质标发【2015】1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制造业企业征集“浙江制造”标准项目立项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和我省市区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gb/t《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浙江制造”标准的定位要求。
二、立项范围
滨江区内符合“浙江制造”标准定位和要求的制造业先进企业,均可提出“浙江制造”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申请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工作。
三、立项要求
1、申报单位应熟悉所申报标准项目的行业水平和先进性情况,请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主动申报。
2、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标准项目进行论证,结合国内外相关领域先进技术标准情况,广泛吸取各方面意见,以符合“浙江制造”标准“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水平定位。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制修订的经验和能力,保障按时完成标准研制工作的能力基础和人力资源。
四、提出途径
所有的立项建议,均通过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zhejiangmade.org.cn/),在右上角的工作指引版块,点击浙江制造标准在线申报,进行提交。
五、奖励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6号)文件精神,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根据《杭州市标准化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46号)文件精神,主导制定完成“浙江制造”标准的单位,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资助。根据《杭州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杭质质【2018】144号)文件精神,当年对上一年获得“品字标”证书的浙江制造相关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六、ag贵宾会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元阵、方超亚;联系电话:89838836、81187949
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