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2020年度人工智能企业备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工智能企业补正调查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杭州市2020年人工智能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及时掌握我省人工智能企业分布,动态监测、跟踪反映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状况,根据省统计局、省科技厅《关于建立<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的通知》(浙统〔2019〕28号),对全省人工智能企业统计名录进行补正调查,作为后续人工智能产业月度监测的基础。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省级部门确定的在杭人工智能企业名录,建立杭州市人工智能企业库。
二、填报对象
此次调查的人工智能企业,应在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人工智能核心和关联产品生产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确定的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及产品5个产业领域;不属于上述5个产业的企业,作为“其他”列入调查范围。对照《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确定的5个人工智能产业的统计参考目录见附件1。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智能化生产(服务)活动的目标企业,服务领域涵盖农业、制造业、医疗卫生、金融、商务、物流、教育、文创体育、健康养老、政务、法庭、交通、环保等13个产业领域;不属于上述13个领域的目标企业,作为“其他”列入调查范围。
3. 已拥有(或已申请、拟申请)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企业。
4. 已经纳入2019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范围的行业内企业和行业外企业无需填报(已纳入企业已分配帐号)。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局应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填报基本信息,填写汇总表,并于3月16日12: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方式一:组织企业直接在问卷星填报基本信息。
网址为:https://www.wjx.cn/jq/63305510.aspx。
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时间为3月16日上午10点。填报数据由市科技局人工智能工作专班张倩反馈至各区、县(市)科技局核实汇总。
方式二: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局直接组织相关企业填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汇总表。
联系人:人工智能工作专班张倩 刘斌 87060354
市科技局高新处 康智勇 87060184
电子邮箱:zhq@hznet.com.cn
qq交流群:953016223
附件:1.浙江省人工智能行业统计分类参考目录
2.杭州市人工智能企业备案清单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