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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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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生产,鼓励企业通过“短平快”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方式迅速扩产扩能,拟对企业生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的技改和设备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 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

(二)生产上述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三)工业领域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四)重要医疗物资收储企业;

(五)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

(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重点保障的其他企

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符合申报范围,且积极响应号召复工复产、扩大产能、增产增供;资金投入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承诺生产的物资或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服从政府调配,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申报方式

1、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2、项目完工后将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设备财务清单(需附上相关合同、发票和付款记录,或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提交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申报项目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根据核定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4、本政策即日起随时受理、定期兑现。

联系人:叶松耸,联系电话:87703472

邮箱:1873656279@qq.com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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