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 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 杭财教会〔2018〕153号)及《拱墅区市级社会发展、农业科研竞争性分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拱科〔2017〕20号),结合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入库项目的评分结果,经研究,现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入库项目汇总如下(详见附件2)。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描述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技术突破点和创新点,在所在行业领域所处水平);
3、项目所获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4、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复印件;外协费用相关的技术合同;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承诺书;
7、项目成果或产品的技术参数经有资质机构出示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原则上2个以上,特殊情况除外)等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证明材料。
请入库项目企业于1月15日前将材料一式一份黄姑山路40号505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朱海峰 联系电话:88212401
附件:1、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入库项目汇总表
2、承诺书
3、《拱墅区杭州市社会发展、农业科研竞争性分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拱墅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