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全域创新”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校企合作,经研究,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余科〔2019〕25号),决定开展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的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校企联合研究院主攻的产业领域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与高校签订共建协议或合同,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合作内容等,原则上合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
3、企业已建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4、高校具备相应技术实力,能为校企共建研发机构提供项目技术支撑、项目带头人、项目团队等,优先认定与“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或余杭区已签约的战略合作高校联合共建的校企联合研究院。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本。通过多维度市场主体服务平台(http://www.yhqyfw.cn)进行网上申报,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账号登录,根据要求完成表格填写及附件上传等申报工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ag贵宾会的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区科技局 沈遨 86242941
系统咨询:比智科技 0571-28121848 转297、258、242
余杭区科技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