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一)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重点聚焦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和纺织、轻工、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对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确保产业链安全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开发,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扶持具备申请国际专利的项目。
3、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直接投资额(包括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等)在800万元以上。
(二)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产品重点聚焦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和纺织、轻工、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且产品已完成小试,具备产业化条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2、申报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水平居国内先进及以上,优先支持具备申报国际专利、参与标准制订的项目产品。
3、项目实施对行业发展有带动作用,有助于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有助于实现国产化的替代。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各市本级申报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名额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项(杭州市不超过30项),各县(市、区)合计不超过15项。
2、项目申报企业通过浙江省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在线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网上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格式可在线获得。
3、项目申报文件和汇总表(可从网上导出)请市、县(市、区)(区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柯桥区、上虞区,下同)经信部门于2019年8月16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聚焦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主要领域,重点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提升综合性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购置技术开发仪器、测试设备、小试设备及配套开发软件的相关项目。
2、项目单位已具备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且该企业技术中心在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5分以上;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3、前三年已立项且未完成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所在企业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等可在省经信厅网站下载。
2、项目实施方案、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以及有关附件等纸质材料及市、县(市、区)申报文件各2份于2019年8月16日前报送省经信厅。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xky_work@163.com。
三、其它事项
(一)2019年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由各地根据因素法安排的资金,联同地方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二)优先支持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的项目。
省经信厅联系人:戴炳鑫,章许旷野;联系电话:0571-87058261,87058112;
省技术创新办事大厅网络ag贵宾会的技术支持:李宁,联系电话:0571-2882921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