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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企业佐证材料补充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企业佐证材料补充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8〕104号)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科技局拟近期开展2019年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兑现工作,经市科技局初步排摸,部分企业初步符合补助条件但缺失相关数据,如相关企业有意愿申报该项补助,可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充事项

1、“企业缺失部分年度研发费用”,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2、“企业类别不明确”,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补充事项所需佐证材料

1、提供2017年和2018年两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各一份(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提供以下几项材料之一:(2018年度及之前已获得)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他同等次科技企业证书;

(3)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初创企业、市级农业科技企业或其他同等次科技企业证书;

三、相关说明

1、请相关企业仔细参阅《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第七条有关补助条件与标准,如不符合相关条件无需补充相关材料;

2、请有意向申报企业,于7月24日(周三)前将补充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ems或顺丰寄出。

收件地址: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黄姑山路40号506)傅艺明,56778069,88212425。逾期未报的视作放弃申报。

四、联系电话:

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傅艺明,56778069,88212425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王宏坤8770324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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