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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平台、项目和应用场景调查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平台、项目和应用场景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进我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快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决定对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平台,重点项目和应用场景等开展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符合以下范围之一的企业和机构均可填报:

第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人工智能”篇明确的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图像处理、智能决策控制、新型人机交互等核心基础和关键技术领域,支撑深度学习的大规模计算平台及海量数据等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领域和硬件终端的产业化应用。

第二,浙江省有关通知明确:指具备感知、算法和认知等具备人工智能特征的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核心产品包括智能芯片、智能传感部件、智能操作系统、智能软件、智能硬件、开放平台等;关联产品包括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手机、智能投顾、智能医疗服务等。

第三,经营范围属于《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确定的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及产品5个产业领域的企业。

第四,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开发数据平台、基础资源和技术平台、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机构、从事人工智能研究和教学的高校。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第五,已拥有(或已申请、拟申请)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企业和机构。

二、填报内容

请各区、县(市)科技局组织相关平台、企业和机构填报相应表格。请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填报相应表格。

(一)重点平台

以人工智能为主要方向或特色的研究机构、创新载体、特色小镇、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类型。人工智能公共平台。

(二)重点项目

有关企业和机构正在推进或计划开展的人工智能相关研发项目,公共平台项目、双创平台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等有关内容。

人工智能领域的高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

(三)应用场景

人工智能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场景类项目。

三、填报要求

请各区、县(市)科技局组织区内相关企业和机构填写,汇总后报送至市科技局。有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可直接填写后发送至市科技局。因保密等考虑,可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时间要求:请于7月31日前,汇总后发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莹 87060354

刘斌 15868471800

电子邮箱:wangy@hznet.com.cn

附件:1. 杭州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平台信息表

2. 杭州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项目信息表

3. 杭州市人工智能领域应用场景信息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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