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储备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浙政办发〔2019〕1号)以及《关于促进我省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区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储备项目征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符合《关于促进我省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条“整零协同定义”,第三条第(二)款“建立整零协同创新重点项目清单制度”,及附件“核心零部件重点领域”要求;(二)正在实施未完成,或计划在本年度启动实施的项目;(三)项目完成后,协同企业间项目产品的年配套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二、补充定义
项目名称:(零部件名称)协同开发项目;
项目单位:实施协同开发项目的企业双方,即: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或总成系统(模块)企业与次级零部件企业。
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一)2019年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储备项目申报表,参照附件3;
(二)项目申报书,编制大纲参照附件2;
(三)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协议书(载明项目产品、技术指标、量产目标、双方权责等);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信局产业投资科。如项目单位双方跨行政区域,同时报送各自属地经信局。区经信局初审后上报市经信局。请各平台、镇街组织项目申报,于5月31日前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及项目单位申报材料1式3份。
联系人:区经信局 毛芳超 89166553 309523278@qq.com
附件:1.关于促进我省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项目申报书提纲
3.项目汇总表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