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下城区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下城区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办法》(下科字[2018]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第一批下城区区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注册税务登记及财政收入级次在下城区的企业。
2、具备研发基础设施、场地,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上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
5、具有研发中心管理制度,运行规范。
二、认定程序及鼓励措施
1、符合研发中心的认定条件,由企业填写《下城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并报送有关材料,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认定。
2、区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的研发中心进行考察论证,综合评选。符合认定条件的将由区科技局发文,认定为区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交电子版(附件可不提交)及1份纸质材料(材料需盖章):
1、下城区区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表(附件1);.
2、研究开发中心工作总结(目录见附件2);
3、相关附件:
(1)产学研协议复印件;
(2)公司研发中心运行相关制度办法;
(3)公司职工人员、科技人员名册,社保清单;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披露研发费用),今年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支出情况。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绍兴路400弄46号3幢402)。
联系人:杨静恒、王洁
联系电话: 28910617、87154906。
咨询qq群:643435426或者76839767。
下城区科技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