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贸易核心竞争力,我市将继续开展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评审认定工作及2015年度“杭州出口名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地根据“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办法和“杭州出口名牌”评分细则(见附件1、2)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进行申报。
二、切实做好复评。根据“杭州出口名牌”有效期三年的规定,请组织2015年度“杭州出口名牌”企业参加复评(复评名单见附件4),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予重新认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杭州出口名牌”申报材料编制目录按评分细则顺序依次排列,并编注页码。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统一用a4纸装订,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品牌和企业名称。
请各申报企业于2019年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上报区商务局,并同时将附件3、5、6的电子版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78569252@qq.com。
联系人:郭卿、赵立静
电话:87703379 、87702436
附件:
1、“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办法
2、“杭州出口名牌”评分细则
3、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申报(复评)表
4、2015年度“杭州出口名牌”企业名单
5、申报品牌项下商品上年度出口情况统计表
6、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申请汇总表
7、企业申报材料的目录
滨江区商务局
2019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