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中介机构办理并通过2018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精神:“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在我区开展“国高企”认定服务工作,由科技中介机构办理的新认定“国高企”,通过认定的每家给予科技中介机构1万元奖励”。现开展科技中介机构办理2018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科技中介:办理的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通过2018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包括办理重新认定国高企)
注:受理的中介不包括为企业做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中介办理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
3、服务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附件的申请表还需提供电子件发送到邮箱:876983911@qq.com。
三、办理时间:
2019年4月22日前
四 、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m3窗口
窗口电话:87702465
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郑雅文 87795819 窦君宇 8770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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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