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拱墅区2019年“大树”“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
根据《拱墅区大树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拱政办发〔2018〕7号)和《拱墅区小巨人企业成长工程行动方案》(拱政办发〔2018〕8号),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大树”、“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增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街道(园区)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将街道(园区)审核盖章的申报资料递交至区发改经信局发改科(区政府123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区发改经信局oa邮箱。
二、申报资料
1.申报大树企业,请企业填报企业申报表(附件1)盖章确认,并经属地街道审核盖章。
2.申报小巨人企业,请企业填报企业评估表、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盖章确认,并经属地街道审核盖章。
三、其他要求
请各街道(园区)做好材料初审工作,由于企业认定后续还需要经复核评审会审核,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此请企业务必认真填报。
如有未明事项,请咨询发改科卢沁88258932、姜聪聪88278379。
附件:1、拱墅区大树、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2、拱墅区小巨人企业评估体系表
区发改经信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