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干区科学技术局
依据:《江干区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已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注册时间需在上年度1月1日及以后,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2.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等;
3.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已进入产业化中后期创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江干区“百人计划”创业项目申报表》;
2.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人才资质、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征集时间
3、5、7、9、11月下旬为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四、其它事项
1.“百人计划”创业企业申请资金时,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除专业投资机构投资所持股权比例外,创业人才原则上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2.“百人计划”创业人才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江干区;
3.项目受理